一上午找我就行,别的需要打电话,或者正好点兴,碰见我在单位,不过需要我签字的时候不多,都是文件会签之类,特殊情况领导拍板定的事情,需要大家担责任的文件,有时间限制的办公室主任会打电话来。
我过去再签就行。
不过很少、很少。
档案馆在城的西边,和我丈母娘家相隔一条街,出大门右拐,走20米,穿过一条小胡同就到了。
步行时间大概15分钟。
而我家在市城的东南,单元房,95平,小三室两厅。
在规划局上班的时候,成天不着家;老婆一肚意见,不过见我挣钱多,不敢管我罢了。
等到了档案局,颠倒了个,成天在家,老婆刚开始很高兴,后来又急了,我性欲强,她应付不了,刚开始还可以,等每天都这样,就不乐意了。
给我规定了,一星期一次,别的自己想办法,找小、找良家都行,但是约法三章:1、不能染性病。
2、不能往家带。
3、不能让人找后账。
如果违反,净身出户。
并让我签字画押。
我说:「老婆,找小姐我也怕得病呀,找良家,我不认识人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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