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刑事罪行条例>第六部第四十七条及第四十八条规定,法定的特定血亲关系间,乱伦者一经定罪可处七年监禁,近亲通奸是不可以的喔……小弟,知道吗?”带着轻柔的语气,大姊语出惊人地在我耳旁细声说道。
(干!)“姊,我不懂你在说些什么耶……”下体几乎是一瞬间萎掉,我颤抖地回答着。
(大姊都知道了,怎么可能!)“你跟妈妈的事……我都知道了喔!”似乎看穿了我的内心,姊姊用手指轻弹了下我的额头,接着翻了翻白眼,装出一副“真受不了你了”的可爱状,摇头笑道,“拜托,别把你老姊当成瞎子或聋子好吗?你和妈妈动不动就搞得天昏地暗,我不想知道都不行。
”“嘿嘿……”我装傻地随着大姊笑了起来,脑袋却在同时飞速思考着……(姊姊回来的这段期间,我和妈妈一直都很小心,以我偷溜进妈妈房间的时段与房间超赞的隔音,根本不可能随随便便被大姊发现。
和妈妈平时亲昵的程度应该没有过界,大姊再也敏感也不可能发现呀!除非……大姊刻意在留意我和妈妈?刚刚她的话里有水份……大姊一定在说谎!)经过一番快速思考,得到了结论后,我愕然在内心自问道……(大姊……为什么要当面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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