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
又何憾于天?何怨于人?故臣不为仇鸾逃亡,不为严嵩仰药,但以性命归之朝廷。
惟吾曾身受陛下托以监责之任,责保圣令昌明,臣知其责大,兢兢业业,与权臣奸宦决荡有年,犹恐有负重托。
若一旦弃身而去,贼焰更盛,清流顿挫,则臣有何面目见先皇于泉下,对皇天后土于万世?臣至入狱以来,有司构罪,限限狠打,此岂皇上如天之仁?不过仇臣欲以私取臣之性命,而使枉臣子之名,归之陛下……”方青言默默念到这里,还清晰地记得在奏章的这个地方,有当朝首辅严嵩的朱笔批语:“圣令昌明,乃皇恩浩大,与汝劳何干?贪天之功,又复诽谤天子,诬言构陷大臣,污蔑大臣,罪大恶极,其罪当诛!”这一段话毫不讳饰,锋芒毕露,显然是大大激怒了严嵩。
“……臣死实不足惜,清者自清,浊者自浊,仇臣者污臣有不轨之心,虽能一时障目,终难瞒天下万世。
惟倭寇胡虏窥视于外,虎视耽耽,亡我社稷之心不死,毁我衣冠之志犹存,虽一时稍退,必卷土重来,此臣所夙夜不能眠者!朝中大臣,曲意悦上,忠言实情,难达天听。
故虽有陛下之圣明,亦不能决断于千里。
臣乃手录数年之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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