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个少年,喜欢穿洁白的衣服,他的人跟心都是纯净的。
他笑起来的时候总是那么好看,露出两个浅浅的酒窝,摆弄着自己的衣角,洗的发白的牛仔裤,有些旧了的白球鞋。
这一切,她想要忘记,她甚至敲打自己的头,可是失忆,她就能忘记吗?不能,那些少年时代烙上的印记,就算是尘封起来,也还是存在。
向晚觉得胸口闷闷的,一连喝了四五杯酒,包房里越来越吵。
女人的娇笑,男人的高呼,划拳声,觥筹交错。
向晚站起身,突然觉得头痛,再也呆不下去,有种窒息的感觉。
趁没人注意,开门出去。
第十五章衬衫什么时候还我2尖细的高跟鞋,敲击着大理石的地面。
其实走廊里是铺了地毯的,可是向晚就是喜欢听自己的脚步声,所以她从来不走地毯,总是走在路的边缘。
萧萧每次见她这样,都说她是怪胎。
后来有一次,萧萧问她,为什么有这样的怪癖。
向晚就说,你没感觉,这样我就不是一个人了么?我的身后就好像有很多人跟着。
萧萧用眼睛瞟了一眼,向晚的身后,迅速的转过来,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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