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穿著蓝色的素色慢跑鞋,视线往上,他看见她露出的小腿,她的小腿又细又直又白,他第一次看见她牛仔裤以外的穿著,他喜欢她健健康康的,那让他觉得很安心,很安心,他知道她过得很好,那很好很好。
想著想著,顾森也学起她在原地踢著步子,他看见自己大大的脚,和她小小的脚,此起彼落著。
他们像两个情宝初开的高中生,在单调重复的动作中,体验著最单纯的快乐。
不知道过了多久,温婷筠突然转转脚跟,松松筋骨,迈步往回家的路上跑去,她觉得自己身上三万六千个毛孔都张开了,她轻轻盈盈得像只彩蝶,翩翩然就要飞上天空。
顾森调整好步伐,稳稳的跟在她身后,他不抢快,不超前,他的目光坚定,并且,只容得下眼前的女人。
他们一路无话,但是终于往同一个方向前进了。
第二天、第三天、第四天……接下来无数个日子,无论晴雨,顾森都像个影子一样,在温婷筠踏出家门的那一刻起,就执迷的跟著她。
一样的路线,一样的动作,温婷筠却觉得每天都是不一样的。
虽然她并不和顾森交谈,虽然她从不在行进间回头,但是不知不觉中,她已经习惯他的陪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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