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呵呵呵,你这就属于美国人的思维,美国的法律不讲事实,讲的是程序,讲的是证据,讲的是每条法律条文里的每一个字是什么意思,在中国,这些只是考虑的方面,最重要的是事实,当然了,有的时候事实是经过后天加工的。
现在的事实是什么?倍颖为了个人的原因,出卖自己的雇主,如果受害人也受惩罚,那法律的存在就毫无意义了。
”“您这是强词夺理,还是不太合理。
”“真的吗?五十万资金可以起一个公司,你找一个你手下的小孩儿,用他的身份证起照,除了每个月给他点儿钱以外,公司的业务他一概不用管,小孩儿很信任你,你是他大哥嘛,可你却在背后大肆虚开增值税发票。
万一事发,按照法律条文,被枪毙的应该是法人,而你可以逍遥法外,但事实上,如果你真的这么做了,枪毙的一定是你。
”“我明白您的意思,但两件事儿有本质的不同啊,我觉得这更像是回扣的问题,我的总经理吃回扣被发现了,只能是行、受的个人被法办,合同是不能被终止的。
”现在侯龙涛所问的问题其实早就与他们策反吴倍颖的目的无关了,只是他自己好奇罢了。
“这才是有本质的不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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