格,这事当然还要找一个法律上的说法如果通奸是一种犯罪,那么他就有一种法律上的诉求途径,可是我国的刑法早已把通奸罪这一条废除因为以刑法来处法奸者是不人道的那么这是不是可以说,以婚外情来解决婚姻内的单调和苦闷,从古到今,已经在逐渐取得社会公众的默认和谅解?“喜新厌旧是人的本能,一夫一妻制限制了人的本能,所以,卖淫和通奸被恩格斯称为一夫一妻制的‘经常伴侣’,成了一夫一妻制的补充”张清河刚结婚时在哪里读过这么一段文字,由于他当时对婚姻一腔浪漫,所以这段文字对他刺激很深,至今记忆犹新这也许就是国家的刑法谅解通奸的原因,可是国家的刑法为什么不能谅解卖淫和嫖娼呢?不知不觉中,张清河的思想和整个国家的法律闹起了别扭难道卖淫和嫖娼比通奸更不人道吗?还是它的社会危害性更大?如果谈到人道,通奸往往对通奸者的配偶在精神上造成至为残酷的打击,有时甚至是毁灭性的打击,而嫖娼则对嫖娼者的配偶在精神上的打击远没有这么大,很少有人会去吃一个鸡或鸭子的醋如果谈到社会的危害性,通奸造成的流血惨案比比皆是,而嫖娼造成的惨案却少得多,很少有人会因为配偶的嫖娼而去伤害鸡和鸭子如果谈到性病的传播,嫖娼者都是要戴枪套的,而通奸者却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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