占卫生间的事,觉得有点过分了。
我撕下一张便签纸,找来找去找不到一只黑色的签字笔,连支黑色的铅笔也没有,最后迫不得已只好使用那支红色签字笔,这是我读书时用在书本上写写画画的,我读书的时候有这种坏习惯。
我很想写出一段优美得体的话来给馨儿道歉,可是想来想去也找不到合适的字眼,最后憋来憋去只写一句话:「昨晚真的很对不起,我不是是故意的。
」完了要写上称呼和署名的时候让我左右为难,其实写不写也无所谓的,这屋子里就我们两人,一看也知道是谁写的。
如果不写又觉得有点不礼貌,显得这道歉也不真诚。
经过深思熟虑之后,还是写上吧,开头写上她的名字「小馨」——如果单独写一个字「馨」太亲密了一点,我们的关系还达不到那个程度,如果写「方小馨」三个字又显得生疏,毕竟我们半年前就认识了。
在末尾署上了我的名字就容易多了,写完怎么看怎么都觉得字写的不好,平时我写字还是可以的呀。
我把便签纸故意放在吃饭的矮脚玻璃茶几上,用一只水杯压着,就匆匆去上班了。
走在路上去公司的路上的时候,我觉得刚才的事情真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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