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觉跟在夜总会上班没啥区别,也是一群娘们在互相攀比谁的金主更有钱些。
明明都很肮脏,却还要骂别人脏。
而权力呢,却是种好东西。
不管你是什么东西,只要你拥有它,你就是爷。
找公司里的商务订了捧玫瑰,调派了司机和车,在一家公司定点酒店订了房间,很顺理成章的事,字还是我签的。
我知道这些人都知道我是个啥东西。
不过也无所谓,人都很贱。
貌似这些整天穿着衣服才有价值的人,比我这个不穿衣服才有价值的人更贱些。
当时天还下着凄冷的小雨,不到五点钟,11月的天空就像锅底一般的漆黑。
去了晴上班的地方,看到院子的狗看着好车,我问都没问,就这样把车停在少年宫的院子里,而其他接人的车都在外面路边等着。
我穿的是完全男装,用帽子把头发也遮住。
算了下时间差不多了,我就下了车,捧着玫瑰花在雨中开始淋雨。
血红色的玫瑰很扎眼,晃了没多久,四面楼上的人都看到了,晴也下来了。
她看到我,愣了一下,就笑着跑了过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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