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看我出丑么?终于轮到我了,“又是一个请病假的?还是香港的病历证明,现在的学生可真有钱啊,连生病都特意跑到香港去生的,你怎么不新马泰三地轮流着病啊?一个流感就住了一个星期的院?”妈的,我听不下去了:“老师,我认为您的逻辑可能有些误差。
首先,您不应用‘又是一个请病假的’,而且还特意加重了‘又’字,说明您心里已经是认定我是在作假,这就是有罪推定了。
其次,我在香港得病,并不证明我有钱,如果您愿意看一下我的档案,应该可以知道我家里的情况,家里就一个姐姐参加工作,我想我应该可以向学校申请困难补助的。
而且我去香港,是我暑期打工的工作需要,是我打工的公司派我去的,如果需要,我可以马上让公司给你传真一份证明材料。
第三,流感并不是小病,我姐姐是医院的护士长,我可以让她给您上上医学课,流感也会死人的。
而且我要想弄一份假证明,我想凭我姐姐在医院的关系,就算没病,看过病历材料后我自己都会相信自己确实得重病的。
对不起,老师,我的话可能有些过份,请原谅。
”我都佩服自己了,明明是去香港风流快活了10多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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