般高,鹿彦清是得自鹿别驾的颀长,称得上“玉树临风”;覃彦昌却是腰圆膀阔,便穿道袍,仍不脱一股子土匪气,决计料不到他能迅捷如斯,一息之间正反两刀,双双落空,再易抡扫为疾刺,三记连环,使的全是剑招!——在鹿别驾心中,对刀剑“有点天分”的弟子,覃彦昌能入前三甲。
他生性疏懒,内功练得普普通通,全仗天生蛮劲,处事又极马虎,鹿别驾料他难有大用,由得他替侄儿充当打手,鞍前马后,曲意逢迎,混点甜头,便觉心满意足。
所谓“天分”,也不是什么了不起的悟性根骨,充其量,就是这熊样的大老粗反应特别快,只消不靠脑子,也就没什么糊不糊涂。
覃彦昌变招总比别人快,同样的招式,他花旁人六七成气力便能做到,自有余裕多搞花样。
但这电光石火般的三刺,仍旧落了空。
第一击划伤阿傻腹侧,覃彦昌瞠目吸气,不知是想蓄力来记猛的,抑或单纯见猎心喜,第二击不免稍慢;阿傻却无视伤血,搂膝俯首,车轮般自他身侧滚过,两人瞬间易位,覃彦昌收势不及,第三击“当!”刺上柜面的黄铜镶件,硬生生将刀尖磕崩一角;掌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