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章敏说,姐姐的那位舅妈的兄弟还是那家法庭的庭长呢,据说还兼着区法院副院长的头衔,可能是为明年转为正院长作准备吧。
这位未来的大法官大院长一开始还拒绝受理姐姐的诉状,理由自然是诉讼时效的问题。
他说外婆去世已经过20年了,已过了诉讼时效,法院不再受理。
舅舅舅妈居然还帮腔作证说外婆去世确实已经过20年了呢。
为了这几十万的家产,他们还真是利令智昏啊,连外婆的忌日都想改的,硬要在阴历还是阳历上纠缠,要是按他们的说法,外婆是10月10日去世的话,到今天就真的过了时效了。
最后,直到姐姐责问他们有没有给外婆上过坟、做过周年时他们才稍觉羞愧地不吭声了。
然后,舅舅他们又胡搅蛮缠了一阵,目的无非是想证明姐姐是早在二年以前就知道房产的事,现在才提出来,就是已过诉讼时效。
而那位庭长大人,也就是舅妈的兄弟也明显偏袒,故意刁维,居然要姐姐先拿出能证明她确实是最近二年才知道房产被侵权的证据,然后法院才能受理这案子。
他们的用心很阴险,是想拖过外婆的忌日,以达到超过20年时限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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