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就尽管来。
第二天,我去了公司。
涂晓峰不解地问我昨天一天去干什么了,我就胡乱编了几句对付过去,因为我不想让涂晓峰知道郝明的事情。
我想把涂晓峰作为我从最后出手的王牌,不到万不得已,我是不会将他抛出去,杨元庆也是。
现在我手头的这点关系看似够用了,实在不行再让他们出手也不晚。
我给我的助手陈朝晖打了内线电话,小陈不多时走了进来。
小陈是一个长相阳光的青年,长着一张娃娃脸,看似很年轻,其实他只比我小三岁,早已在社会上闯荡多年。
他做事精明强干,为人低调,很有心机,只是在业务上稍微差点。
他只是一个大专毕业生,而且还不是物流专业毕业。
即使如此,他也深受我的喜爱,因为他很聪明,有时候一个眼神、一个手势,他就能心领神会,言语都显得多余。
而且,他还有一个特殊的优点,那就是嘴很牢,是做亲信的最佳人选。
至于他的野心如何,这我不关心,一个没有野心的人,十有八九是个废物。
他进了我的办公室,顺手就把门关上,一语不发地坐到我的办公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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