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算作成人性用品。
第三类是指各种各样的性感内衣,用于身体和性器官的装饰品和化妆品,最常见的是皮毛的,皮革的,或者半透明的透明的乳罩,内裤,睡衣,吊袜带,连胸腰带等等。
第四类是指各种用于加强直接的肉体刺激的物品,主要是蜡烛,鞭,铐,链,绳,锁,枷,等等,它们一般都不会造成对肉体的严重伤害,可以供那些具有性的施虐或者受虐倾向的男女使用,也可以供一般人作为强化性刺激的辅助手段。
第五类是指各种用于辅助治疗多种性障碍与性困难的,具有医学性质的性工具。
性方面的工具与玩具的本质区别是,工具主要是用来解决人们的各种性方面的困难,而且必须具有应有的疗效。
而玩具则是任何人都可以用来玩乐的物品,并不具有合乎标准的疗效。
所有允许公开出售的性玩偶,性玩具和震颤器的所有国家都严格规定,这类东西只能叫做玩具,而且必须在外面的包装上写明玩具字样,也不准使用医学上的各种名词术语和说法。
尤其是各种所谓更快感的避孕套,必须清清楚楚的写上,这只是一种玩具,不一定具有避孕和防病的作用,对于这类产品的效果,国际性学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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