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管的服服帖帖。
我是有名的混世魔王,整条街的孩子都是我的手下,我的丰功伟绩包括但不限于「偷钱买黄碟,偷看领居家闺女洗澡,翻墙进图书馆学习生理知识」。
每次被人扭送回家,等待我的都是爸妈的混合双打,这时候我爸也不在提和孩子做朋友的事了。
我爸看这样下去不是办法,就和我妈商量「周末不上课的时候,让阿琼在武馆里打杂,跟我学些本事,总比在街上闯祸强」就这样,我被迫在我爸的馆里度过了我童年绝大部分课余时间。
为了锻炼我,老东西还把我的自行车给卖了。
每天一大早,我要跑两公里去上学,中午午休时间跑步去武馆吃午饭,打扫卫生,下午上课前返回。
周末整天都要训练,老东西太不地道,为了树立自己的威严,他时常会体罚不认真的学员,但是怕给人打跑了没人交学费,就那我开刀杀鸡给猴看,因为只有我一个人是不交学费的,打了就打了!这种酸爽的日子一直持续到我高中。
我家基因好,上高中时我已经长成身高一米八五,体重八十五公斤的壮汉了,陌生人被我盯着看都会产生本能的恐慌感。
但是这个身高却要了我的命,由于长得太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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