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业。
经等复奏市井小民虽一物之微夺,彼与此尚生忿争,况世守之业乎!且王府军校倚势侵凌,轻则逼迫逃移,重则激生他变,乞将前地每岁所徵杂粮内以一千石输府,则皇上亲亲仁民两淂之矣。
上曰业已赐王矣,姑已之。
经等复奏近湖淤地自朝廷视之甚轻,自民视之甚重,若尽属王府则照亩收租,此九潦一收之地何以能给!虎狼军校苦加追责或怒不能供纳,必欲自佃,又将驱其人夺其产,今湖广襄阳安陆地方流贼白昼劫掠,正与淤地相接,此等愚民既无常产,衣食所迫亦末必肯为沟中之瘠也,乞俯从臣等之议。
上仍命依前旨行。
(《明孝宗实录》)2、嘉靖元年,安陆州知州王槐奏言:安陆乃皇上龙飞之地,宜复其民,而恩泽所加尤宜先,于藩邸佃户查庄田税银亩八分,三倍民田,佃户重困,今宜视民田起科,仍留勿输,以供享祀修陵之用……岁办等物量减十之五以示优恤。
上曰可,各庄佃户免今年田税十之三,他年如故,第留勿输。
(《明世宗实录》笔者按:地方求请免一半,皇帝只给免三成,还只限当年,今后照旧,嘉靖这点小算计打从即位开始就有了。
)3、今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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