雄也。
财货诓收。
末必为人出力。
骗吓不遂。
却能倚法为奸。
几会见京师某衙门听嘱。
某吏胥受财耶。
凭谁说耳。
宁化王新薨、臣往吊奠、王六子、长者二十岁矣、尚末有名、向臣仰天痛哭曰、请名十五年、费银千余两,部文末到、犹然乳名、时在次各府宗室百十余人、皆称本王有于六人、五为李妃所出、阖镇军民、无不共知、止以写办之人、差错入府月日、又游棍恐吓、称说立案不行、以此躭延岁月、六子俱末得名、嗟夫、父为王。
母为妃。
其子请名十五年不得、臣窃痛之。
此等奸徒。
外指王府科以骗宗人。
内空嘱吏胥以撞太岁。
有题准止一人而勘合私添三两人者宗室谓得名矣。
及至请封。
则曰堂稿无名。
有同胞之兄巳给诰命矣。
其弟请封。
则曰母封不对。
经管教授。
既非明白之官。
造册书供。
卒多苟且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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