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了。
所以银行就一分钱都捞不到都算正常。
所以最不愿出现这个情况的就是银行,但是政府行为是不会以银行的意志转移的。
如果是站在我个人的角度上来说,我是赞成等到国有企业破产重组之后再介入,有两个好处,一个是债务问题基本没有了,一个是人员问题也没有了~~。
你觉得呢?小伙子?你认为如何?」我一边快速的敲击键盘一边回答:「我不是很赞成,以后会发生用巨额的国库资金去填补这个政府原因造成的巨大窟窿,上万亿,甚至几万亿。
另外国家不会愿意直接拿走我们末来那个公司的收益。
如果站在国家角度怎么做是收益最大?」干妈单手扶着脸颊煞是可爱的说:「我先捋一捋,首先是我们所在的公司每年是大量资金直接划归国家,其次是我们看上的企业基本都是资不抵债,债权人是银行。
第三也是最重要的一环,我们将资金划归国家,国家用什么来抵偿这笔费用?目前因为银行的特殊性,其实是有相关人事提出过将不良债权剥离出来,然后转成金融债权进行对企业的债权操作。
可是银行自己是不适合做这个相关操作的,尤其是各地政府作为政策的执行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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