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麟角笔。
此笔尖如麟角,把手处有如凤毛,以风磨打造。
宫不屈用的是点穴钻。
二人的兵刃都是制穴用的。
兵刃挥动,「嗡」声大震,把拍岸的惊涛声都湮没了,高翊匕笔攻势一完,宫不屈一气呵成把他逼退五步。
全场中人似乎全摒住了呼吸,不敢眨眨眼,因为这动作太快了,说不定仅在一瞬之间就分出了生死胜败。
笔、钻硬接,一溜溜的火星直冒,高翊觉得宫不屈的功力,高出其弟一成有馀。
不久就陷入了苦战,体力消耗太大,有时是闭着眼扫出凤毛麟角笔。
一百五十招过去了,他的衣衫已破了数处,鲜血自衣内透出。
左腿上连皮带肉被点穴钻刮去一块。
但是,当他看到场边五位掌门人,以及赵飞等人时,他知道自己的责任太大了。
他亢奋着内力,透支着潜力,全身百骸无一处不在颤抖,每一节环无一不酸痛。
甚至於腿有时像要抽筋,好像不是他自己的腿一样。
他相信,如果这打下去後果堪虑。
记得叔叔说过,兵不厌诈,尤其是为了一个神圣的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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