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像想要倒下的话就能毫无顾忌的倒下。
而主唱也在这个已经人声鼎沸的酒吧里开始了他的演唱:「傍晚六点下班,换掉药厂的衣裳。
妻子在熬粥,我去喝几瓶啤酒,如此生活三十年,直到大厦崩塌」歌手的嗓音沉郁沙哑,写满了历尽千帆的生活百味,这首歌我似乎是听过的,万能青年旅店的《杀死那个石家庄人》,但又对这首歌的详细内容没有印象了,原本觥筹交错的酒吧安静了下来,歌手继续用那娓娓道来的声音唱出了这首蕴藏万千愁绪的摇滚音乐,优质的音响设备将那个声音清晰地送进了每个人的耳朵里,不知是酒的技法还是音乐的魔力,我的思维又活络了起来,此刻穿越了时光的阻碍,开始回忆自己迄今为止并不算长的人生。
这就是个摇滚的时代。
我伴着歌手的演唱,在心里想到:我和曹欢都是在这个世界中摇滚的家伙,只不过摇滚的方式不同,曹欢要更热烈,而我要更悲催。
死咬着那份儿时的写作梦想来到了这个城市,到如今似乎也根本没有获得什么,一意孤行的在高考结束的志愿填报上抛弃了能让我现在过上好生活的热门专业,选择了注定只能平淡如水的中文系,为此一次次的和家长争执。
争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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