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做呢。
凡事存在,即为道理,有人的地方,就有江湖。
即便是闹着打官司,在我们这个讨论的范围之中,一些民事纠纷里,无外乎是情,理,法。
这个法,是排在最后一位的。
既然自古都有这些所谓的闲散人员,吃拿卡要,坑蒙拐骗,那就是有一定的缘由。
往大了说,咱们人口那么多,正经的岗位,能供得上吗。
可不就产生一批这样的人,聚集得多了,国家就要统一整治,有头脑的,如曾总这样的,就洗白转行。
那要是一棒子,全都打翻算了,这些人能干嘛呢,打架斗殴吗。
再比如说,网络上一些,搔首弄姿的女主播,跟过去的青楼清倌,讨要打赏,不是一样的吗,寻了个大款恩客,就从良去了,又有何区别呢。
国家能怎么办呢。
总好过,去站街卖淫,要好得多吧。
这就是人世间,有五彩斑斓,也有阴暗潮湿。
大上海都无法免俗,更别提一些小城市,这也是为什么,沪公子不去用雷霆手段的原因。
以沪公子的能量,惹他急了眼,去查你这曾总的公司,百分百有违法的,就算是没有,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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