给我,是不是我没用粉笔把自己写的凄凉一点的缘故。
点点头,那乞丐丢了我半截粉笔,我颓废的抱着我的碗走开了。
临走时,那乞丐叫了我一句:“诶,兄弟。
你一件上千块的杰克琼斯棉衣,剪烂来值吗?”我还是没理他,吵死人。
边走到另外一点的地方,我去。
我这时才回想起他的那句话,同是大骗子啊。
对了,这件棉衣还是名牌?我都不知道,这好像是刘颖买给我的。
那个女人永远不知道我什么风格,穿什么衣服,喜欢什么。
她只知道自己觉得好看的,喜欢的给我就行。
我一直被她牵着走。
我到了偏僻一点的地方,又坐了下来,用着粉笔在地上写字,我要把自己写的悲惨一点。
就在我低头写字的时候,突然一个美丽的身影站在了我的身前。
我微微抬头一看,差点瞎了。
我去,这不是朴颜吗?我连忙低头,她怎么出现在我眼前了,这个世界真扯淡的小。
只见朴颜手中提着个大袋子,对了她早上说要去超市买东西的。
朴颜蹲下身来,从袋子里取出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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