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媚姨她们交流多了,我才知道,不论林叔还是媚姨,对晚婚是不支持的。
林叔叔还说过,他当副市长不要叫他分管计生,一个人十二三岁成熟了,偏偏要二十岁才准结婚,还提倡二十四岁后才生孩子,阿拉伯国家女孩八九岁就可以结婚了,中国和阿拉伯是走两个极端,像俄罗斯就好了,女孩十四岁结婚,荷兰女孩九岁,也太小了。
而媚姨最赞成是女孩十八岁就生子,她说有个两好处,一是十八岁正是发育时,生育后身体可迅速恢复,三四十岁还一样青春靓丽,二是十八岁生了孩子以后,二十多岁可放心下来干事业,没拖累,不像二十六七岁,事业刚好顺利时,却又要停下两三年来。
媚姨还说,现在的孩子,十二三岁就睡在一起了,早熟得不得了,要是让她们再玩十几年,还不变坏了。
我马上想起媚姨和艳姨,媚姨也是十九岁多生的孩子,早结婚,使得她没到外面接触,养成了她成熟、高贵,庄重、娴淑的气质。
而艳姨整天在外,三十多岁了,还没有丈夫和孩子,害得男人老对她想入非非。
我很感激林叔叔和媚姨,一定要报答他们。
当然,事业上和其它事我这里不讲,凭我的头脑,基本上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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