告别人的生活。
一天24小时,终身成为乙方之私有财产,即奴隶,奉乙方为主人,对乙方的命令将无条件的完全服从,不再享有任何权利和快乐,以乙方的快乐为快乐,永远不得自由,乙方对甲方拥有完全的所有权,控制权和处置权,甲方(以下称之为贱奴)不但需要服侍乙方(以下称主人)的生活起居,还必须成为乙方的发洩工具,成为任何乙方想要甲方变成的物品。
以下条款全属甲方要求,属甲方真实意愿之反映,乙方不承担任何刑事、民事责任。
同时甲方必须遵守以下条款:一、基本条约1.贱奴自愿成为主人的奴,没有时间、地点的限制,直至本契约终止。
2.主人完完全全拥有贱奴,并掌控贱奴的一切言语、行为,甚至思想,贱奴的一切思想言行都必须以主人的利益为最高标准。
主人可以随意玩弄贱奴的肉体、羞辱贱奴的心理、折磨贱奴的精神、污蔑贱奴的思想、践踏贱奴的灵魂;贱奴必须完全接受主人的命令及要求,执行的结果必须让主人满意。
3.主人在贱奴心目中的地位是至高无上的,贱奴尊敬、崇拜、仰慕主人的身体、行为、思想、气质,并且相信主人的一切做法都是正确的,都是为了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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