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涉外交往1.在主人的朋友面前,贱奴将会遵循本契约中的所有条项。
贱奴须展现出对主人的仰慕、爱戴、尊敬,体现出主人在贱奴心中的崇高、神圣、伟大的地位,显露出作为主人的贱奴,服侍自己主人时的下贱、卑微、奴性。
在安全保障的前提下,贱奴会按照主人的要求好好服侍主人的朋友,不会让主人丢脸,并且让主人的朋友深刻的了解到,主人调教出的贱奴比起别的奴来说更加优秀,贱奴要为主人争光。
2.在未获主人的批准前,贱奴不得接受任何主人的调教(包括当面调教及网上、电话等远端调教)。
3.在未获主人的批准前,贱奴不得与任何人发生性关係(包括可引起性欲的亲密行为,如抚摸、拥抱、接吻等)。
4.主人与贱奴的关係,不应影响贱奴与家庭的关係。
如果出现冲突,双方应儘量想办法克服,如确实无法妥协,应以贱奴的家庭需要为先。
5.贱奴可与朋友、同事、同学等保持正常交往,主人不得无故阻拦,但贱奴应优先考虑主人的需要。
如果主人询问,贱奴应毫无保留地将交往过程如实向主人交代。
读完后我看小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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