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税务机构。
但皇帝却另外设立一个征税系统,由他指派的宦官负责,称为“某地某税提督太监”简称为矿监和税监。
在二十世纪,开矿是一件受人欢迎的生产性建设,但在大黑暗时代,却是谋杀的手段。
宦官在最初派遣时,固然只有一个人,不过依当时官场的传统习惯,他至少拥有一百余人的随从。
在随从中,他遴选十几个负实际责任的矿务官员,此十几个矿务官员,各又有一百余人的随从(这正是《红楼梦》所形容的“奴才还有奴才”的现象)每家以五口计算,一个矿监至少有五千人寄生在他身上,这种非生产的人事开支,就是最富有的金矿都无法负担,而且还不把贪污的数目计算在内。
矿监系统自有他们的特殊办法,这办法就是一律转嫁到当地居民身上,那只要随意指认某一个富家地下有矿苗,就可以了。
一旦被认为地下有矿苗,那家房屋就要全部拆除,以便开矿,唯一避免拆除的方法是贿赂。
开矿时挖掘不到或矿藏不多,附近的富家随时都可被指控“盗矿”富家破产后,盗矿的罪名就延伸到穷人头上,他们被投入监狱,苦刑拷打,直到全家尽死,或缴出全部“盗矿”的赔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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