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扰内地,抢掠人畜无数。
崇祯十年,1637年,崇祯第二次下罪己诏。
「张官设吏,原为治国安民。
今出仕专为身谋,居官有同贸易。
催钱粮先比火耗,完正额又欲羡余。
甚至已经蠲免,亦悖旨私征;才议缮修,辄乘机自润。
或召买不给价值,或驿路诡名轿抬。
或差派则卖富殊贫,或理谳则以直为枉。
阿堵违心,则敲朴任意。
囊橐既富,则好慝可容。
抚按之荐劾失真,要津之毁誉倒置。
又如勋戚不知厌足,纵贪横了京畿。
乡宦灭弃防维,肆侵凌于闾里。
纳无赖为爪牙,受奸民之投献。
不肖官吏,畏势而曲承。
积恶衙蠹,生端而勾引。
嗟此小民,谁能安枕!……」皇太极几次避开山海关绕道入关,几乎没有遇到什幺真正的抵抗。
所到之处无不是攻城拔寨、连战连胜,掳虐人畜数十万计。
如此情况下,明朝的兵部尚书亲自领军也不敢抵抗,只敢尾随清军,你进我退,你退我回。
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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