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来的东西,便能说明一些问题。
“刘骏。
字休龙,小字道民。
宋文帝刘义隆第三子,庙号世祖。
初立为武陵王,食邑二千户,后迁雍州刺史、元嘉末,为江州刺史,都督江州荆州之江夏,豫州之西阳、晋熙、新蔡四郡诸军事、南中郎将;宋文帝第三次北伐失败后的第二年,被其长子刘劭弑杀。
刘骏闻之,遂与荆州刺史刘义宣、雍州刺史臧质举兵进讨,并在新亭自即帝位。
年号“孝建”、“大明”重用中书通事舍人戴法兴、巢尚之、戴明宝,使掌朝政。
又分吏部设二尚书,并推行圭断和课租荫户以抑制大族,加强君权。
根据《宋书-后妃列传》记载:“上于闺房之内,礼敬甚寡,有所御幸,或留止太后房内,故民间喧然,咸有丑声。
宫掖事秘,莫能辨也。
”此载虽言语模糊。
但是同时代与南方分庭抗礼的北朝《魏书》上提供了十分明确的评论:“骏淫乱无度,蒸其母路氏,秽污之声,布于欧越。
”以及“四年,猎于乌江之傍口,又游湖县之满山,并与母同行,宣淫肆意。
”这话就说得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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