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情,自己和身后破旧的景象形成了鲜明的反差,拐角的几个男人在嘀咕着什么,然后慢慢的向我走了过来。
「晚上好美丽的小姐,是不是迷路了,这里可不是你这种人该来的地方,要不要我们帮你找找回家的路啊?」其中一个披着破皮袄的年轻男子说完就来到我的身前,我认识他们,这几个人都是附近的小混混,其中一个还和我住一个楼,我今天不想弄脏这身漂亮的衣服,所以算他们走运我只是狠狠的瞪了他一眼,他惊讶的看着我:「不会吧,你是谭雪!对不起,对不起。
」说完撒腿就跑了。
我最讨厌恃强凌弱的人了,在这个地方要想不被欺负就绝对不能示弱,因为弱肉强食是贫民窟的法则。
我从小就和他们打在一起,可以说我家附近的小混混都是我的手下败将,雅萍笑我是「女汉子」不过那些附近的混混都叫我「贫民窟的不败女王」。
因为从小脏话累活都是我自己做,所以我的力气比同龄的孩子大很多,也许是这原因让我每次都能挣脱束缚把他弄伤,他抱怨的样子真的好可笑,不就是划破点皮吗也至于大吼大叫的。
我想着他的样子不知不觉的发呆,回过神的时候一辆73路公车已经疾驰而去,我追了几步抱
-->>(第3/17页)(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