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公开的竞技平台……经过初赛、复赛、决赛的激烈角逐,优胜选手脱颖而出……下面宣布获奖名单……三等奖……二等奖:沈卓林、诗晴,……一等奖……」面对这个意料之中的结果,舞伴却还是愤愤不平的说:「什么公平、公正、公开,真是可笑,你看第一名的舞蹈,我看得第三名都勉强。
评委都是瞎子吗?」颁奖的人,正是昨天和我谈话的那个领导,他简单的和我握着手。
似笑非笑的看着我,那眼神仿佛在嘲讽我说,「这就是不满足我要求的下场。
」我一阵厌恶,抽回了手,脸上没有一丝笑容,浓妆下似升起一层寒霜,我目光避到一旁,再也没有正眼看他。
绝潜规则让我和第一名擦肩而过,没能进入那个大的歌舞团,没能成为正式的舞蹈演员,甚至是失去了出名的可能和距离我梦想最近的一次机会。
有人可能会问我,当初选择拒绝潜规则后悔么?说实话,我确实有遗憾。
我当时觉得,成功的道路有很多条,我不答应潜规则,通过我自己的努力一样可以实现理想。
但事实证明,我真正的梦想现在已经离我渐行渐远了,估计只能是个梦了。
也许舞伴说的对,那是一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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