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
我必须得藉由性交才能够活下来,所以我比人类有更多理由做爱。
而这样的我,得为对方付出更多,才能降低交易的成分。
现在是十九世纪中期,已经比过去要开明、理性得多。
但主流宗教依旧视性欢愉为罪恶,甚至不认为女性该在这过程到有任何快感。
我有自信,能够让对方丢掉罪恶感,单纯的享受性欢娱。
说不定对方还会把和我性交,视为是一种具有治癒效果、艺术创造般的过程。
才出生不到一年的我,竟然越想越多,也变得越来越兴奋。
我吐出舌头,晓得下次要找哪些书了。
蜜呼一口气,以右手食指摸一下舌尖。
下一秒,她左手轻触地面。
一根差不多有明小腿大小的肉柱,从蜜左膝前的一条地面缝隙中升起。
蜜右手抓着肉柱,把里头的透明液体给挤到嘴里。
明看着她的动作,也感到有些口渴。
过几秒后,她对蜜说出自己的需求。
蜜把那根肉柱递过来说:「里头装是清水,不是酒。
」明伸出双手,接下那根肉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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