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没什么好担心的了。
终於,明又变得像是受害者;在被她搥打时,我得到的犯罪快感,大概只有丝能够理解。
虽在多数时,明比较热衷於扮演共犯的角色;例如,想像自己在爸妈前,与一只狗交合;以毫无遮掩,最为羞耻的姿态,面对自己的亲生父母。
无疑的,我就是那只狗;看来非常失控,就算是被怒斥或暴打,也不愿意分开;不仅没入,还牢牢锁住;非要在最深处射精,否则绝不罢休;只要有心,触手生物的主要触手,可以比真正的野兽还要複杂、难缠。
真遇到这种情形,明大可强调,自己才是受害者。
可是,她却不愿如此;因为,她讨厌说谎;又或者,她认为这样不算有违正义,故决定要彻底捍卫?都不太对,我晓得,更正确的说法是:在有足够安全感的情况下,与世俗道德对抗,会让她觉得更加愉快。
知道喂养者是这样的个性,真会让我有种快要烧起来的感觉;原来,所谓的幸福、美满,也可以是这么的重口味。
鼓起脸颊的明,不看我的眼睛;她在假装生气,我清楚得很。
所以,有好长一段时间,我脸上的嘲弄也远多过於紧张。
要是我有意让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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