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忧无婚姻公社实验园(27-28)(第7/54页)
当时我就火了,我说,「其实这和自愿不自愿,抬没抬屁股和这个案子完全没有关系。
孩子不满18岁,按照实验园的治安条例,不满18岁时,受害者自愿不自愿都是强奸。
要求从重处罚。
」大律师这时解释说,「这和刚才那个谁,那个静斋讲的是一个意思。
一定要找到罪犯和法律之间确实的冲突位置。
不然便有可能放跑坏人。
在静斋的故事里。
有一个细节大概大家都没有注意。
……」「这个故事很枯燥。
没什幺意思嘛。
应该把强奸的过程讲一讲。
」有人不满意,说。
「可是这是个真实的故事。
而且当时的女孩现在就在这里。
她把这个包裹背了太长的时间。
现在不想继续背下去了。
委托我把它说出来。
」大律师说「谁啊?」人们互相询问着。
不巧,正在这时二号房间的新婚夫妇出来了。
「5号是谁?该你们了。
」小廖问道。
没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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