的,我毫不怀疑。」泰斯伯爵点头。
天一亮,洛米斯塔军从风雪窜出,冲进隘口关卡。正面的洛米斯塔军勇猛如常,风雪中,依稀可听见对面前线指挥官大喊:猛攻!他们没有多久就会溃败!
然而,守军攻守有度,放箭,冲杀,回防,又是一个易守难攻的调度。洛米斯塔军攻进了一万五千人,竟然被歼灭大半在隘口中。
「怎么可能!对方只有不到一千人!」前线指挥官不相信在这里,悬殊的人数竟然起不了作用。然而我们采取古老的斯巴达方阵,用盾跟矛建构起非常有效率的杀人队伍。我虽年纪小,但是在这队伍中,只要掷枪前刺,刺久了,都能感受到温热的血液顺着枪柄流到手上。我们倚城防守,按编列制,一波推进后随即后防,换一队再前进。我们五百人分五队,冲刺一波休息四波,冲刺半天,仍精神奕奕。
另外一边,洛米斯塔军突入隘口背侧时,也受到了不小的震撼。
「哪来的城墙?」然而,仗着人多势众,洛米斯塔军的指挥官下令强攻。他们用钝器敲击城壁,从清晨敲到中午,才终于敲出突破口。当军队涌进后,发现内道根本没有人防守,而遥远的前方正怒吼着,洛米斯塔军受到极度有利情势而大振。在指挥官下令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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