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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明嫡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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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77节(第4/13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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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弘治皇帝对待亲人也很好。从弘治五年起,他赐给歧王两淮余盐一万引、赐与益王两淮余盐一万引,弘治十二年赐泾王两淮余盐一万引、赐申王两淮盐一万引,以上这些费用是“助婚礼之费”。

    顺带一句,两淮盐引是食盐里面价格比较高的。所谓盐引壅滞,大部分是指两淮、两浙。像山东这些地方的盐场,是开中有余,甚至无商可中。

    然而即便两淮、两浙盐引如此壅滞,但是赏赐的还是这些。

    所以真正的利益获得者,也许不是叶淇。

    也许是被称为统治阶级的一群人。

    所以开中盐法能够原封不动的改回头吗?

    一句话,绝不可能。

    其一,守支问题非常严重,商人又不是冤大头,他都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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