尝我的手艺。”
他撕下一块烤鹿肉,递过去。
两人席地而坐,下面铺着厚厚的毛毡,倒不会冷,只是这个姿势不太雅观。陆寒霄常年混迹军营,他不在乎,宁锦婳却浑身不自在。
她看着他递过来的鹿肉,皱起柳眉,“脏。”
不是脏,而是习惯了用玉箸,王妃娘娘不能接受用手抓食物吃,觉得不干净。
多年高门贵妇的生活把她养的娇贵,就像豢养在笼子里的金羽雀,已经习惯了饭来张口,一旦将它放归田野,它连捕食的能力都没有,会饿死的。
可惜陆寒霄此时还没有这个觉悟,他劝道:“我亲自处理的,很干净。”
“……”
盛情难却,宁锦婳勉强用巾帕包着,小口小口撕咬。陆寒霄之前行军时路途艰苦,逮着什么吃什么,所以他的手艺很不错,她足足吃了半只鹿腿,最后打了个饱嗝,评价道:“尚可。”
毕竟他手艺再好也不能和王府的大厨比,如果让宁锦婳选,她宁愿舒舒服服呆在王府的庭院里,躺在柔软的摇椅上看书吃茶,也比留在荒郊野外吃野味强。
即使那是她亲自打的、陆寒霄亲手做的,心里挂念两个孩子,山珍海味她也吃不出花儿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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