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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与狼人二三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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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8节(第4/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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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

    西厌出生在狼人族群,是个孤儿,从小就在福利院的安排下接受护卫训练。

    对于族群里的孤儿,狼人首领是如此安排的,锤炼出他们的本领,然后送往各个需要狼人护卫的组织机构。

    狼人族群的护卫在整个水畔大陆都是有名的,他们出了名的忠诚,所以很多权贵喜欢挑选狼人作为贴身护卫。

    按照我的理解就是保镖。

    西厌比同龄人更出色,八岁时就被好几个老板看重。最终是西岭城邦最有名的商业大亨左德赛砸重金,与西厌签订了主仆契约。

    除非左德赛放弃,否则狼仆永生永世都属于主人。

    “这不就是签了卖身契吗。”听他讲到这里,我的语气不自觉地染上了一丝妒忌,这不比结婚证更有约束力?

    “可是主人赏识我的能力,能为他效力,是我的荣幸。”

    “……”好狗,真的好狗,在谈到左德赛的时候,西厌显得无比信服,比给我做狗的时候还要顺从。

    我能分辨得出来,他对左德赛无条件服从,对于我,的确不是主仆认知。只是因为觉得我是伴侣,所以才迁就,就连装狗也是情趣。

    只要左德赛出行,基本上都会有西厌陪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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