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生疏。
诺梨华作为米地白家培养的养女,社交技能训练得极其娴熟。
她成为了英格尔的舞蹈教师兼舞伴。
虽然他看了一遍已经将舞蹈动作和步伐都记住了,可身体协调性实在差。
练习过程中经常踩到诺梨华的脚。
一贯好脾气的诺梨华也忍不住咬牙切齿,捏着他的肩膀说:“公子,您是不是该考虑送我一双难被踩坏的皮鞋或者高跟鞋啊?”
英格尔只能尴尬地笑着,赔她一百双也行,他是真不想练这个了。
而且,他之后还得穿着贵族礼服去宴会。
这一方面自然也是由诺梨华负责,杰森把给他准备的礼服库开了给他们试穿。
谁承想,试穿比跳舞还累。
他平常在家就不喜欢那些层层叠叠的紧得发慌的贵族服饰,反而更喜欢穿校服。
校服的设计是修身的黑底长袖衬衫加黑色长裤。裤脚和袖口用金线绣着纹路,领口有金色挂链,统一的精制腰带,胸口口袋里放着学生通行证。整体设计精简。其实还有一件外套披风,不过他自己不喜欢,就没穿过。
这一件件试穿下来,穿衣的流程如果没有侍从帮忙,他自己根本干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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