府的官方文件事实上有两种,一个是皇帝亲发的圣旨,一个是内阁签发的公文,被称为“公帖”或者“阁帖”。
无论是哪一种,按照制度,都必须由七科给事中审议。
当然,这些制度基本上都是给“后来人”设立的,对于朱由榔这种皇帝而言,他活着一天,说什么就是什么。
故而光烈朝的圣旨下发中,所谓“审议封驳”完全就是走流程,朱由榔随身携带一个给事中,唯一任务就是盖章。
反倒是对于权力空前扩大的内阁而言,这样的制度更加具有实际意义。
至少从光烈三年以来,内阁被七科封驳的公帖,已经不下二十封了。
朝中有人建议提高七科给事中的品阶(给事中只是七品官),毕竟这些家伙的权力,事实上已经不比朝中二三品大员低了。
但朱由榔还是坚持了当年朱元璋的设计,要说老朱其人在政治智慧上,还是颇有一番见解的,六科存在的本质就是“以小制大”,过去唐宋的门下省,长官也是宰相,反而很难取到监督作用。而七科给事中,不过七品,且都是刚入仕的年轻人,任期两三年而已,由于来不及和朝中大员们建立什么“关系”,就会被调离升迁。
而且他们都属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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