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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生明帝,但大明已经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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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09节(第2/1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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调查报告提交到内阁,并引发阁臣们争论后,朱由榔才明白过来。

    原因很简单

    这件事情,看似是少见的织工暴动,但事实上,其实是一次“奴变”

    根据调查,当时参与暴动的三四百名织工,均无户籍身份,而是挂靠在范氏名下的奴仆。

    这也是当时松江知府选择把那两名告官的织工送回的原因

    人家并没有违法

    按照大明律,朝廷是承认,乃至于保护奴仆制度的

    在大明,奴籍是贱籍的一种,在人身自由上,几乎等同于主家的私人财产

    《大明律》中《户律》规定,良贱不得通婚,也就是说,奴仆的子女,也是奴仆,一般被称为家生子。

    虽然《大明律》里也有规定,如果主家在未告知官府的情况下,殴杀奴婢,杖一百。

    但从侧面也能反应,这些奴仆在人权上,和主家根本就是不对等的

    只要主家不恶意残杀,平时任意打骂,几乎没有法律风险

    事实上,即使是恶意殴杀,官府大多也就睁一只眼闭一只眼

    谁脑袋瓦特了,为了一个贱籍奴隶的死活,得罪当地大户?

    明朝中后期以后,江南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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