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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君,我带球跑回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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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2节(第5/7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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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价。

    点了点头,庄冬卿知道了。

    日头西偏,太阳没有那么晒了,庄冬卿又坐在了树荫下自己的躺椅上,喝着新泡的茉莉,暗自盘算。

    岑砚好像喜欢他。

    嗯,好像,还不止一点。

    喜欢他什么啊?

    算了,那是岑砚的事了,他先研究他的。

    王府能不能留?

    严格来说,如果要在这整本书里选一处大佬的府上待,那王府应当是最安全的,岑砚能活到结局不说,他对主角的破事参与感也是最低的。

    之前,应该是的,现在,庄冬卿想了想,不能保证了。

    剧情发生了一些偏移,他不确定王府能完全地不掺和进去。

    但哪怕是掺和进去,也没有人能像是岑砚一般,挡在王府众人和他面前了吧?

    嗯,是的!

    庄冬卿思考过,肯定。

    李央不用指望了,男主是要成长的,自然是有事门客服其劳。

    老三和老四……那更不行了,一个笑面虎,一个又太刚正了。

    那,他能适应王府的生活吗?

    唔,目前来看,似乎没什么不适应的。

    不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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