吧?
不过,马淑华决定还是试探一番:“姑娘,这块玉佩是何人给你的?”
林春花开始演戏,先是挤出几滴眼泪:“这是我的亲生母亲把我丢弃的时候挂在我的脖子上,为了找回我留下的信物。”
“哦?你是林家的养女?”
“嗯,我是养女,养母生了自己的孩子之后,就不拿我当人了。”
马淑华想知道马思晴在林家过的什么日子,就顺着林春花的话问下去。
“怎么不把你当人了?”
林春花把这些年马思晴在林家吃的苦受的罪一一说了出来。
马淑华这才知道自己的亲生女儿简直是在地狱里生活了二十年。
一千块钱,张小娥估计就用了五十块钱在马思晴身上,其余的全部用来养她自己的孩子,以及她自己吃饱穿暖。
马思晴六岁开始帮张小娥带大了四个孩子。
挨饿受冻是常事。
进了纺织厂上班,三十多块钱的工资自己只能拿一块钱零花,所以只能经常去被服厂打零工。
被当做东西一样嫁到姚家,换弟妹们的工作。
离婚,张小娥又狮子大开口要了非常多的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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