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邦今天过来带的是萧何,萧何虽然很聪明很有脑瓜子,但是在一个小县城里挣钱,他真的不入那个会做饭的全才。
看到他们还没进去看房子,只是短短的十几分钟,全才带来的卤肉、肥肠、卤肉包就被人你三斤我五斤的买完了。
刘邦那个酸的呀。
因为带来的人所赚的钱会算到他们本人的任务栏的。
萧何多大的一个大聪明,瞬间察言观色看出自家陛下的想法,说出了这两天都在心里琢磨的一个想法:“陛下,不如明天臣找个闹市,卖字赚钱。”
刘邦怀疑道:“这法子可行?以前的人能卖字,那是认字的人少,想找个人写家书都不容易。现在的人,你看看他们每天拿笔吗?”
除了学生,还真没有拿笔的。
但萧何看问题的方面和刘邦不同,他说道:“因为拿笔的少了,识字的人多了,附庸风雅的人肯定也多,陛下您觉得,现代写字能比臣的字好的,能有多少?”
刘邦:萧何虽然不是什么书法大家,那一首字还是挺能看得入眼。
“房子买好了,咱们也去赚钱。”刘邦一锤定音。
裤子被人抓了抓,刘邦低头,看到是自家小孙孙,他便把孩子抱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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