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量这个被冻得有些狼狈但顶着一张实在美丽的亚洲面孔的年轻女人,然后注意到了她手里紧攥着的明信片,眼睛一点点睁大,不太确定发声,”Albert?”
周尽霖的英文名,对于郑清昱而言还是陌生,但现在听到有人这样提到他,郑清昱就感觉好像有人在叫他中文名“尽霖”一样,久违的亲切。
哈瑞斯看到了这个女人手上拿着他曾经和Albert的合照,见郑清昱隐隐颤抖着点了头,紧接着叫出了郑清昱的名字。
“你就是真真?霖经常和我们提起你。”
周尽霖在高中的时候和哈瑞斯是笔友,一开始是为了相互练英语和中文,后来两人发现他们有很多相同的兴趣爱好——喜欢摇滚,热爱看世界,同为曼联球迷。后来周尽霖到英国上学,两人见面,才发现对方其实是年长自己十四岁,可以称为“叔叔”的男人。
“说实话,霖一开始真的被我吓到了,我能感受得出来,也知道他为什么害怕,”哈瑞斯笑着对郑清昱说起两人第一次见面的场景,以一种幽默的口吻,郑清昱也笑了。
“他实在长得太英俊,我想帅哥应该都对自己有清晰的自我认知。”
郑清昱没想到哈瑞斯中文这么好,对方不好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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