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了你的话,我文秀,何至于此……”
文秀很爱面子。
从十岁开始,别人家爸妈给她们买了什么。
她隔天就要刷舅舅的卡,买比她们好的,然后得意洋洋的炫耀。
她的东西比别人好,说明她有人爱。
她得到的爱比他们多的多。
别人考个好成绩,参加了个什么国际活动,拿了奖。
她就让舅舅砸钱成为那个活动的主办方,成为学校的股东。
然后不管对方是谁,永远都要比她们高一等。
让她们知道,她真的被很多人狠狠的爱着。
她是京圈的格格,是高高在上的文秀。
是别人要一直羡慕仰望,敬也好、烦也好、怕也好,却无人敢低看和笑话的存在。
却有一天,要被人发现。
她和一个大她十二岁的保镖厮混在一起。
别家千金被发现没关系。
她不行。
因为她尊贵,她骄傲,她要面子。
她不能被人这么嘲笑和议论。
她还要嫁给配得上她的陈远。
文秀指甲深深的掐进了掌心,盯着二万的目光里闪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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