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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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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十、罚薪三月(第5/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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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府问你:陈婷婷可是你女儿?”

    “大人!是的。”

    “她将你告了。”

    “难怪这几天不见人影,原来是跑到省府来告状了。”

    “你说,你是不是把洪学智关进了监狱?”

    “有这么回事。”

    “他身犯何罪?”

    “偷了我家的传家宝,闪光夜壶。”

    “你老实说,那东西是你家的吗?”

    “这个——”

    “什么这个那个,老实说对你有好处?要不然——”

    “大人!我说,不是我家的,是刘知府要我这么说、这么做的。”

    “不要拿虎皮当大衣,自己的错改了就好,不要避重就轻!”

    “是!大人!是我嫌弃他落魄了,又想巴结知府。”

    “就算是偷了东西也不至于坐牢,他不是你的女婿吗?可以在内部解决吗!回去快快放人,要当面赔礼道歉,影响不大,改过就好。”

    “一定遵照大人的指示办!”

    “传我的指令,罚刘知府刘德仁一个月俸禄,行文告知,你要罚三个月俸禄。不服的可以上告!”

    “我服,我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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