令二哥信服。
毕竟平时本尊那么厌恶二哥,也那么厌恶读书,怎么可能突然间就偷偷跟二哥学识字呢?
林橦又看一眼病榻上的凌潇,有了主意:“凌潇那么有学问,我总不能跟他差的太悬殊。所以以前……为了他,就偷偷多努力了一下。”
二十一世纪习惯了和文字打交道,随时随地都喜欢看字,比如桌面上的报纸或者杂志。
偶尔看到一首好诗还会轻声读一读。
这要是维持本尊的识字很少的人设,那就连自己的下意识都得去改变,太难了,指不定啥时候就露馅儿了。
所以还不如承认自己多识了不少的字。
林橦不晓得,她这谎话,却让林华入心了,他替凌潇感动了,甚至还有些妒忌凌潇。
回忆一下林橦从十三四岁就开始喜欢凌潇了,虽然小孩子心里的喜欢很纯粹,无关乎男女之情,可这时代的人也确实开窍早。
为了讨好凌潇,她尝试过把自己改变过许多种风格,还要模仿谭薇微在凌潇面前的温文尔雅。
但最后所有的风格用了个遍,凌潇也还是不喜欢她。
她就觉得自己非常没面子。就从来不在家人面前承认她喜欢凌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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