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一种来自于文明对野蛮的莫大吸引力就在他们心中爆发了。
买!
买买买!
见到什么买什么,买不起就去林子里打猎,然后换了贡献点继续买!
衣服、裤子、鞋子、石具、深海鱼肉、手工艺品……
甚至当有人尝试了某家餐馆之后? 更是变成了史前吃货。
什么用色香味俱全的烤大葱鸭、香喷喷的秘制肯泰罗牛肩、松软酥脆的比比鸟蛋饼、酸甜可口的树果沙拉……
五大部落的人被榨干了。
等这些人疯狂消费一个月后? 变得和大荒人们几乎一个样。
住在旅店里? 每天出去打猎来换贡献点? 然后去自己心仪的餐馆吃过饭后继续出去打猎? 再吃晚饭。
甚至有的人还想去一些地方打工挣贡献点呢!
然后这打工人就发现? 一些“高薪工种”都需要识字的。
文字!
这对野蛮的震撼力也是大之又大。
他们随时去的旅馆和饭店都有牌子? 不过他们都以为就是花的花纹上去。
谁知道竟然是一种叫文字的东西!
而这也是水巫在那边停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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