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不行?我就可以。
说着,他还真将眼罩戴上,转身出了卧室,去了洗手间洗漱。
沈雾:
喂
沈雾追了出去,生怕自己这个娇养的男朋友会摔倒。
是的,娇养的男朋友。
在沈雾的记忆里,应缺是他在大学里认识的学弟,学弟年纪虽小,志向却十分远大,对学习并不上心,一心只想找个长期饭票包养自己。
学弟除了长相,并不是沈雾喜欢的类型,至少沈雾从没想过自己会喜欢一个爱吃软饭的人。
对于学弟,他本应该敬而远之,然而他却没能狠下心,反而看着学弟天天挖空心思找人捞金,将自己的一颗心给丢了进去。
最后甚至在学弟要和一个富二代吃饭的时候,将人给截胡,一只手拉着人的胳膊,另一只手给小学弟转账一万块。
别去了,我请你。
学弟眼珠转了转,请这一顿,还是请以后所有顿啊?
沈雾吸了吸气:所有。
学弟笑盈盈地吻上他的唇,我同意了。
学弟从此住进他家,住他的房子,睡他的床,穿他的衣服,吃他的饭。
学弟是个说到做到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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