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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8大名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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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章(第10/16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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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州检察官戴维·韦伦兹为首的公诉方一共有三人。被告方首席律师是来自纽约布鲁克林的著名刑事辩护律师和酒鬼爱德华·雷立,还有三名新泽西州的本地律师。

    按照惯例,首先由戴维·韦伦兹代表公诉方致开场发言。韦伦兹说,根据新泽西州法律,如果一个人在进行抢劫时杀了人,就应判一级杀人,即预谋杀人罪。公诉方将证明,布鲁诺·理查德·赫普曼绑架谋杀了林勃家的孩子,书写了那些赎金索取信等,并从约翰·康顿博士手里取走了赎金。韦伦兹向法庭陈述了公诉方重构的作案经过:“他带着木梯到了那里,把梯子靠在墙上。他按照预先所策划的,翻窗进入小林迪的房间,偷走了孩子和他的衣服。”接下来,韦伦兹叙述了发现小林迪尸体、拘捕赫普曼以及在赫普曼的住处和车库收集到的证据。他指出,赫普曼作案的动机只有一个,就是“钱、钱、钱”。最后他要求陪审团裁决赫普曼有罪。

    依照案情的发展顺序,公诉方传唤的首批证人是案发当时在林勃府上的人。那天中午休庭的时候,没一个人出去吃午饭,因为谁也不愿意错过下午出庭的第一位证人——自小林迪绑架案发生后一直保持低调的林勃夫人安妮。证人席上,安妮在戴维·韦伦兹的引导下,一点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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